為規范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泰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泰政規〔2011〕16號)的規定,決定對金東路東側地塊規劃紅線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著物實施征收調查,現將房屋征收調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金東路東側地塊工程
二、調查范圍
東至先鋒河、南至迎春路、西至金東路、北至前進河,具體范圍以項目規劃紅線圖為準。
三、調查內容
(一)房屋的合法性;
(二)房屋權屬、區位、用途、面積、結構;
(三)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四)房屋的附屬物;
(五)土地權屬四至、面積、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六)被征收人家庭情況;
(七)其他需要調查的事項。
四、調查期限
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17日止。
五、調查要求
為確保房屋征收調查范圍內調查資料的準確性,被征收人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戶口簿、房屋權屬證明、土地權屬證明以及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材料,積極配合房屋征收調查工作,認真核對調查內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況調查表》上簽字或蓋章。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6月18日